今天又去聽二哥講列國故事,二哥說,列國時代有很多人都跟禽獸一樣,他舉了兩個例子。一個是吳起殺妻求將,說吳起當年在魯國當差,當時齊國討伐魯國,吳起想做大將軍帶兵迎戰,可魯國國君嫌他妻子是齊國人,怕吳起到時候變節,吳起居然回家將自己的妻子殺死,拿著人頭去見國君。另一個例子是易牙煮嬰,易牙是齊桓公的一個廚子,做菜非常好吃,有一次齊桓公說:易牙做的飯太好吃了,只是還沒有吃過易牙做的蒸嬰兒肉。第二天,易牙就把自己的兒子蒸了端來給齊桓公吃。

  我聽著聽著突然想起一個人,這個人叫劉安。

  當日芒崵山兵敗的時候,大哥也東奔西跑的,有一日到了一個村莊,投宿在一個獵戶家中,這個獵戶就是劉安。劉安見大哥來了,慌忙準備飯菜,端上一盆熱氣騰騰的肉,大哥當時已經餓了好幾頓了,狼吞虎嚥之後,隨口問了一句:這是什麼肉啊?劉安說是狼肉。等第二天大哥要走的時候,去後院牽馬,忽然發現一個婦人躺在廚房裡,已經死了,兩個胳膊上的肉都被割了,於是驚問這是什麼人,劉安老實交代說這是他妻子,昨晚吃的就是她的肉。

  大哥事後說他當時感動得哭了,可我覺得要是我的話首先得吐了。

  要說吳起殺妻是為了求將,易牙煮嬰是為了討好君主,按常理來看,劉安殺妻也是為了討好大哥,以便取得點功名利益,但事實並非如此。

  這事或許只有我和孫乾知道。當日大哥終於遇到了曹操,把此事一說,曹操也很震驚,於是派孫乾拿了一百兩黃金給劉安送去。

  很多年以後,有一天我忽然想起這個人,於是跑去找孫乾問起當時的情景。孫乾聽我提起這個人,忽然有些緊張,我覺得不太對頭,於是便連哄帶嚇,孫乾對我說了實話。

  原來當日孫乾來到那個村莊,恰巧劉安不在,據說上山打獵去了,跟村民隨便聊起來,才知道劉安根本不是為了大哥而殺妻的。此人是個爛酒鬼,喝點酒就對妻子非打即罵,後來有次下手重了點,失手將妻子打死了,正不知所措的時候,大哥恰好來了,於是一不做二不休,索性割了妻子的肉來孝敬劉豫州。

  原來是這麼回事啊,其實說起來失手打死妻子總比故意殺死要好一些,後來割肉就權當廢物利用了。

  那後來呢?你見到這個人沒有?

  後來?孫乾臉上又顯示出扭捏的樣子。

  後來……我就離開了,那一百兩黃金我也自己留下了。

  啊?你貪污了?

  三將軍,你有所不知,我雖然不才,可卻生了八個孩子,加上老母妻妾,當時的那點俸祿根本不夠用啊。
  
  八個孩子!他還真能折騰,瞧他那小乾巴樣還真有兩下子。我臨走的時候囑咐孫乾:好好幹,多賺點銀子,否則小心哪天你家揭不開鍋,就是把你煮了都不夠你那八個孩子吃一頓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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